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开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瓦斯矿井局部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5、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6、严格执行井下测、分风,瓦斯检测等制度和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及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7、完善监控装备,确保监控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章作业;
8、瓦斯检测仪表、传感器必须定期维护校验;
9、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五)严格执行防治水规定。
1、编制水害调查报告,建立水患调查台账,制定防治水方案及措施,并对水区的范围、位置准确填绘在矿图上,留设足够的隔水保安煤柱,严禁开采隔水煤柱或在水体下进行采掘作业;
2、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3、对水体情况不清的区域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治措施;
5、建立完善排水系统。
(六)加强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过来规定;
2、杜绝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三是按要求全面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七)加强机电运输管理。
1、建立完善矿井“双回路”供电改造完善井上下供配电系统;
2、实现主要通风机、主要压风机、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的“双回路”供电;
3、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无失爆;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4、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齐全、有效、使用正常,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八)严格管理使用火工品。
1、严格执行火工品购买、运输、贮存管理制度;
2、严格落实领退、井下运送、井下贮存和爆破管理制度。
(九)严格粉尘管理。
1、必须建立使用综合防尘系统;
2、认真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控。
(十)加强火灾防治管理。矿井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十一)严格采、掘作业点面控制。
1、落实好采、掘接替计划,确保采、掘平衡;
2、采、掘作业点面实行台账登记管理,新增点面必须报局挂片组、煤管所审批;
(十二)严格落实劳动定员管理。
1、要按核定生产能力或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十三)加强矿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1、煤矿必须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齐救援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兼职救护队进行培训和演习;
2、要对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建设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
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瞒报;
4、严禁对事故进行盲目施救。
第四章 隐患排查情况
1、煤矿证照及软件资料排查
1、档案管理不规范
2、图纸追接不及时。
3、出入井检身登记不规范、部分职工人员定位识别卡失效。
4、矿灯领退不规范。
2、采掘系统
1、2013年需开拓1853水平采掘系统未完善(1853水平皮带井延伸、1853水平南翼总回风巷和主井改造猴车井。
3、通风瓦斯
1)1900水平南翼K2机采工作面回风巷矸石堆积,风阻大。
2)皮带下山掘进工作面风筒破口,未及时更换。
3)皮带下山掘进工作面瓦斯探头吊挂位置不合理。
4)部分作业点报警仪未挂点作业。
5)1900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