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
5.乙方负责人应随时教育现场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矿区保卫人员的治安管理。严禁一切非法活动,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和不法分子,发生刑事犯罪事件,乙方和犯罪嫌疑人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做好矿山民爆物品全面管理工作,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操作。同时做好“三防”工作。如发生相关事故,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在开工前办理完毕本施工队所有特种岗位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随着特种人员的更换及时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新增特种人员的登记、培训手续。
8.乙方各施工队的员工及管理人员要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职业技能等教育培训。
四、乙方在生产中必须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达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的条件。强化系统管理、突出重点,必须确保以下作业的安全生产,强化以下安全工作:
1.供电系统。
2.运输系统。
3.防水、排水系统。
4.防火、灭火系统。
5.避险安全通道及自救系统。
6.边坡滑落、高空坠落。
7.地面的火灾、水害。
8.机电设备和电气线路。
9.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
10.机械操作及大型物品、材料的吊卸。
11.职工所需的劳动防护。
12.有关安全的其它项目。
五、安全教育
1.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本施工队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资格审查,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经常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积极解决、整改、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防预为主、综合治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安全考核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委承包施工单位,给予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