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的频率,后果严重程度,进行打分,可将风险分为5个等级。见下表
风险值=事故发生严重程度×频率。
风险
矩阵 中等风险
(Ⅲ级) 重大风险
(Ⅳ级) 特别重大风险
(Ⅴ级) 有效类别 赋值 可能造成的损失
人员伤害程度及范围 由于伤害估算的损失(元)
一般风险
(Ⅱ
级) 6 12 18 24 30 36 A 6 多人死亡 500万以上
5 10 15 20 25 30 B 5 一人死亡 100万到500万之间
4 8 12 16 20 24 C 4 多人受严重伤害 4万到100万
3 6 9 12 15 18 D 3 一人受严重伤害 1万到4万
低风险(Ⅰ级) 22 4 6 8 10 12 E 2 一人受到伤害,需要急救;或多人受轻微伤害 2000到1万
11 2 3 4 5 6 F 1 一人受轻微伤害 0到2000
L K J I H G 有效类别
1 2 3 4 5 6 赋值
不可能 很少 低可能 可能发生 能发生 有时发生 发生的可能性
估计从不发生 10年以上可能发生一次 10年内可能发生一次 5年内可能发生一次 每年可能发生一次 1年内能发生10次或以上 发生可能性的衡量(发生频率)
1/100年 1/40年 1/10年 1/5年 1/1年 10/1年 发生频率量化
风险等级划分
风险值 风险等级 备注
30-36 特别重大风险 Ⅴ级
18-25 重大风险 Ⅳ级
9-16 中等风险 Ⅲ级
3-8 一般风险 Ⅱ级
1-2 低风险 Ⅰ级
风 险 矩 阵 表
4.3.3各单位将风险评估结果按风险级别汇总后,组织本单位评估小组进行审核、修改,形成《矿井安全风险概述》。《矿井安全风险概述》应包括我矿所有区域、所有活动、承包商的全部风险,并确定控制行动的优先顺序。
4.3.4本质安全管理安通科组织矿井风险管理小组对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分类修改稿进行最终审核,定稿后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员工贯彻学习。
4.4危险源增减与升降级管理
4.4.1各单位根据生产组织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随时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危险源的增减与升降级管理由公司安监部、安通科负责监督、控制。
4.4.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
4.4.2.1公司方针发生变化;
4.4.2.2公司活动发生变化;
4.4.2.3管理审批、内外审核的要求发生变化;
4.4.2.4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
4.4.2.5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