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些行业,如防爆电器、防爆灯具行业,许多产品尚无统一的标
准,繁多的企业标准,带来的产品型号混乱,产品通用性、互换性差,用户选型困
难很大,也影响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
建议各部门防爆电气产品标准应尽快协调统一,全国防爆标委会应统筹规划、
协调各行业防爆电气产品的标准化工作;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应加强对我国防爆标准化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工作。
(4)增加防爆标委会的必要经费,保证制度修订及相关科研课题的顺利实施
。
2. 加强执法和监督
(1) 鉴于产品质量实际情况和防爆安全的重要性,建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着力加强防爆电气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
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防爆合格证的复查,加强对流通领域的检查、抽查。应
重点对沈阳、无锡(包括常州)、启东、温州和京津地区的市场加强检查治理,严
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坚决取缔无证企业。加强对用户在用防爆电气产品的监督检
查,对防爆电气产品的招标、采购也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办法。
(2) 对于进口防爆电气产品,应先申请通过我国的防爆电气安全检测。商检
部门对凡是未取得我国防爆合格证的防爆产品应不允许进口。因为,根据我国标准
化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于防爆电气产品这类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必须符合
我国防爆标准的规定,并且必须取得我国防爆合格证书。加强进口产品的防爆安全
检验,这对保护国家利益是必要的。
(3)加强对现有的防爆电气产品质检机构的管理,建立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统一领导下的我国防爆电气产品质检体系。建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如下存在
的问题,加强对现有防爆电气产品质检机构的整顿:
a.质检机构设置过多,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