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措施;
(4)正式灌浆施工前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
(5)化学灌浆施工所用的风、水、电供应必须可靠;
(6)各种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校验或检定,保持量值准确;
(7)从事化学灌浆施工的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
(8)灌浆压力应通过灌浆试验成果确定或按设计要求执行;
(9)在满足正常灌浆的前提下,宜采用较小的灌浆孔孔径;
(10)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化学灌浆材料的实际配合比;
(11)灌浆过程中各项施工记录应有专人负责,并保证准确、真实、齐全;
(12)当施工作业暂时中止时,孔口应妥加保护,防止流进污水和落入异物;
(13)经实践检验和论证,并通过技术成果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可应用于水工建筑物化学灌浆工程施工。
3.2关于化学灌浆材料及配制
(1)一般规定
本节对化学灌浆材料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提出了灌浆材料的选用应以设计要求和灌浆目的来确定。同时对目前常用的灌浆材料进行了分类,分为水电工程中常用的聚氨酯类、环氧树脂类、水玻璃类和丙烯酸盐类,其它的如甲基丙烯酸酯类、丙烯酰胺类及木质素类等,对各类添加剂及浆材的存放也作了规定。
(2)化学灌浆材料
本节对灌浆材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作为一个行业标准,应对所采用的材料的技术指标进行规定,但由于目前国内尚无相关化学浆材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法对各类灌浆材料的具体技术指标提出明确的要求,本标准只是根据目前国内正在制定的一些灌浆材料的行业标准及约定俗成的一些材料性能指标,对常用灌浆材料的主要指标提出了要求,如对于聚氨酯灌浆材料,提出了包水量宜大于15倍,断裂伸长率宜大于100%,干燥面粘结强度宜大于1.0MPa;对于环氧灌浆材料,提出了固结体抗压强度宜大于40MPa,干燥面粘结强度宜大于3.0MPa ;对于丙烯酸盐灌浆材料,提出凝胶体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6cm/s,等等。对于以往常用的丙烯酰胺(即丙凝)灌浆材料,由于已有较多的事实证明其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在本标准中明确提出不得使用。
(3)化学灌浆材料的配制
本节主要对灌浆材料的选用原则、称量器具要求、配浆原则、方法及配浆容器等作出了规定。
3.3关于化学灌浆设备
目前,化学灌浆设备种类很多,各有特点。由于化学灌浆工程涉及到基岩、覆盖层、混凝土裂缝等各种情况,材料方面也种类繁多,故标准中参照水泥灌浆规范的相关条文进行了如下规定:
(1)搅拌机拌和能力应与所搅拌浆液的类型和灌浆泵的排浆量相适应。
(2)灌浆泵应耐化学腐蚀;排浆量应在较大幅度内无级调节,应能满足最大和最小注入率的要求;额定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双液灌浆泵应能按要求调节两液的比例。
(3)在保证排量和压力的前提下,宜采用小内径的灌浆管路;灌浆泵宜靠近孔口,灌浆管路长度宜短;灌浆管耐压能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
(4)灌浆泵应安设压力表;基岩和覆盖层化学灌浆时,灌浆孔孔口也应安设压力表。工作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5)灌浆塞应与所采用的灌浆方法和灌浆压力相适应,应有良好的膨胀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便于安装和拆除。
3.4关于基岩化学灌浆
基岩化学灌浆是在水泥灌浆的基础上,对细微裂隙进行进一步的防渗堵漏和固结补强处理。基岩化学灌浆分为基岩帷幕化学灌浆和基岩固结化学灌浆两类。两者的区别:一是材料不同,前者可选用水玻璃类、丙烯酸盐类、硫木素类或聚氨酯类材料,后者可选用环氧树脂类或甲基丙烯酸酯类材料;二是质量检查方式有所不同,前者以压水为主,后者则不仅要求压水结果符合规定,更要求材料和地层固结良好,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和弹性模量等指标。两者在施工工艺方面虽有所差异,但基本的流程是相通的。
根据标准中关于化学灌浆的定义,本标准主要针对溶液性化学灌浆材料,不包括适用于宽大裂隙封堵的水泥水玻璃双液和特种化学灌浆材料。
(1)一般规定
①现场试验
由于基岩化学灌浆的复杂性,在基岩化学灌浆施工开始前,宜进行现场灌浆试验以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特别是工程规模较大或施工部位比较重要时,先期选择地质条件中等或偏下的部位进行复合灌浆试验以判定化学灌浆的适用性和效果是非常有益的。
②水泥灌浆和化学灌浆的系统施工和衔接
首先,在布孔时,水泥灌浆孔和化学灌浆孔应当综合考虑,并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系统布置;其次,强调水泥灌浆的重要性。通过水泥灌浆施工,可以详细地了解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资料,封堵大的裂隙,从而为化学灌浆创造了可能;第三,水泥灌浆结束后,布置化学灌浆先导孔,进行采取岩心、压水(推荐单点法)、劈裂压水、灌浆等全过程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