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⑺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⑻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⑽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5.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⑵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5.6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⑴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⑵根据安全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5.7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⑵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⑶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⑷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5.8危险区的隔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
⑴危险区的设定;
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