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国家规定,合理配备安全技术和管理干部,负责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教育、管理工作;加强隐患整改,对新、改、扩建项目,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验收;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等。
(2) 行业管理。就是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行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加强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以及归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管理,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3) 国家监察。是指国家法规授权设立的监察机构,以国家名义并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事业和有关机关履行劳动安全健康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企业进行纠正和处罚,如下达监察意见通知书,行政处罚意见书,作出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的决定,必要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关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