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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的划分
2019-04-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的基本规定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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