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树贤、刘诚朴、闪淳昌、梁小珍、马春华、夏川寿。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88年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82 安全色
GB10001-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1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