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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 读本(二)
2019-04-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安全生产认识程度不够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侧重于“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同时,而忽视了全面管理工作。
  2、对于顶板管理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在采煤工艺中,技术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具体。尤其是当工作面顶板出现新情况时,没有积极采取有效地针对性顶板管理措施。
  3、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不严不细,对于工人不掏窝将支柱打在浮煤上,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4、对于工作面悬顶面积过大的现象没能引起足够重视,既未按规定及时放顶,同时也没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5、现场指挥人员,对工作面上出口压力集中悬顶面积过大情况未能采取针对性措施,违章指挥生产,返打第七组支柱时导致大面积冒顶。

【简评】:加强支护,顶板牢固。


第30条

【原文】:

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释义】:

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它会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特别严重的危害,主要原因是:

  (1)井下空间狭小,矿井通风及巷道联通关系复杂,供风量有限,发生火灾时人员避灾会受到井下环境条件的限制。

  (2)矿井火灾会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烟,火源附近的温度常常在1000oC以上。火灾所产生的大量烟气和热量在井下不易散失。在巷道通风的情况下高温烟流能随风迅速传播到很远很大的范围,使这些区域的人员受到高温的伤害。

  (3)火灾烟气中带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以及蒸汽和烟尘等,不但对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和窒息作用,而且烟气中的一氧化碳等气体具有很大的毒性,人吸入了它就会中毒以致死亡。

  (4)矿井火灾发展到一定强度,当出现火风压,可能会造成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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