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本周各单位安全事故、 “三违”、安全绩效考核进行统计;上报部门领导批阅。
三、负责每月各矿、公司隐患整改率统计、标准化达标率统计、领导干部下井天数统计公告;
1、及时掌握各矿、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化达标、领导干部下井情况;
2、严格进行考核,不弄虚作假。
每月6日前将上月份各矿、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化达标、领导干部下井情况统计考核;
四、全局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及时掌握各单位、部门人员调动任命情况,
严格按矿务局《2011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进行计算风险金奖罚金额。 每月15日前将上月份全局参与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奖罚金额计算上报有关领导批阅。每年2月份前将上年度全局参与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奖罚金额计算上报有关领导批阅。
五、露头煤整治方案及安全监管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及时跟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确保整治工作安全进行。
监督、指导施工队严格按整改方案进行作业。
确保编写的整治方案具有操作性及指导性。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矿务局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损公肥私。每10天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六、综合管理
1、经常深入矿井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监督工作,发现“三违”及安全隐患当场指导整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自觉学习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发现的问题。
4、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