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盲”,1997年宜宾某矿初期救援
救灾经验:
科学性+勇敢
2、《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四百九十三条: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
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二、重大灾害事故
一)、重大灾害事故的概念、类别及特性
1、概念
2、类别
煤矿中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有5类:
①矿井水灾;
②矿井火灾;
③瓦斯、煤尘爆炸;
④煤与瓦斯突出;
⑤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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