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应在统一指挥下,情绪镇定,向有新鲜风流的方向撤退或躲进安全地区,注意防止二次爆炸或连续爆炸的再次损伤。
4、在可能的情况下,撤离险区后及时向井下调度、矿调度和局调度报告。
煤矿井下发生的煤尘爆炸,不但对矿井破坏严重,对人体也有很强的杀伤力。其爆炸瞬间,可使爆炸现场升温高达2000℃以上,(压力可高达9个大气压以上),并且其冲击波强烈,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 据调查统计,矿井下发生煤尘爆炸时,多数遇难人员直接死因并不是爆炸和燃烧,而是有害气体和缺氧引起的中毒和窒息。
所以,发生煤尘爆炸时,自救措施要果断及时,方法得当,尽可能减少伤残和死亡的发生
六、煤和瓦斯突出前大多数都有预兆,归纳起来分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
1)响煤炮。在煤层内发出像机关枪、炮击声。由于条件不同,声音大小、间隔时间也不相同。
2)突然压力增大。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有煤岩层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无声预兆
1)压力增大。预板来压,片帮、掉碴、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
2)煤层发生变化。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
3)瓦斯及温度变化。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
应当指出的是,上述预兆,并不是在每次突出之前都同时出现,而是仅仅出现一种或几种。
七、什么是超前探水?什么情况下必须探水?
答:超前探水:指在某些地区,不能确保设有水害威胁时,在采掘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探水,进一步探明水文情况,确切掌握水源的位置和距离。这是预防突然涌水的重要措施。所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确认无透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矿时;
(2)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区时;
(4)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5)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7)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8)底板原始导水裂隙有透水危险时
八、应知应会:
1、伤员的搬运方法有担架搬运法、单人徒手搬运法和双人徒手搬运法。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3、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近至远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4、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机电峒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5、井下爆破需要等15min以上,炮烟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时,才允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6、煤矿企业对新工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7、在井下发现长期被困人员时,禁止用矿灯直接照其眼睛。
8、在透水时水流急来不及躲避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应抓住棚子或其他固定物件,以防被水流冲入倒带跑。
9、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10、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1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三大支柱为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14、特种人员有井下电钳工、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员、主提升司机、采煤机司机等。
1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6、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17、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18、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瓦斯。
19、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