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井筒炸毁后井下瓦斯积聚,在无通风状态下人员入井发生瓦斯窒息。
以上2起事故均为瓦斯事故,都是由非法违法行为导致。这暴露了当前在一些地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混乱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关单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不力、存在漏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责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拒不执行停产指令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对事故矿井要依法采取关闭、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对违法、非法生产而引发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依法严惩,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继续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各地要建立完善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大幅度降低小煤矿数量,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建设审批关,防止借整合之名拖延和逃避关闭,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小煤矿前关后建。一旦发现独眼井,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经确定属于关闭矿井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吊销其相关证照,由地方政府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按关闭矿井标准炸毁填实井筒、拆除电源、平整场地、恢复地貌,遣散煤矿所有从业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加快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有效风量充足,严禁循环风、风流断路、短路、多次串联等现象。要加强瓦斯监测系统管理,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规定的要求安设相应类型的传感器,根据生产环境变化及时对传感器的布置进行调整,并加强对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定期调试、校正瓦斯传感器,保障监测系统正常运行。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