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坚决杜绝带“病”生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起火煤矿被罚100万元
为了深刻吸取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火情教训,彬县县委、县政府对此严格实行了安全责任追究。1月19日晚,县委、县政府研究了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火情问题处理意见,根据《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于火情责任主体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处以100万元罚款。
并责成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对火情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蒋家河煤矿矿长贾康民予以免职,并处3万元罚款。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的煤炭局局长武全兴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未上报信息的责任人由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委、县政府;对火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待现场勘查结束后,再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周鹏)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