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事实上存在一人管多职的现象,如安全员、通风员、瓦检员由同一人兼任。
3.隐患排查不力。隐患排查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替代,没有有效组织矿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没有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人。
4.制度不健全,煤矿没有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下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思想麻痹。认为低瓦斯矿井不存在重大瓦斯隐患,对工作面存在循环风、空气质量不好、局扇违规串联等现象不以为然,对职工违规生产、作业等现象制止不力。
6、职工培训不到位。新入矿工人没有按规定进行培训,以班前会、交班会等形式代替培训,没有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作业规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保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及建议
1.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