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不牢,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其已在事故中遇难,不再追究责任。
②、何正云、鄢正安,月亮田矿南三采区209队工人,推车过程中违章放飞车,未注意前方人员情况,安全意识差,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开除其二人矿籍,留矿察看。
③、鄢天保,月亮田矿南三采区209队工人,事故当班负责站岗人员。未认真履行撤人、站岗职责,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处分。
④、胡家跃,事故当班副班长。违章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推车,对推车存在的隐患认识不足,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处分。
⑤、敖学云,事故当班负责人。对工作地点推车存在的隐患认识不足,未引起重视,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⑥、王洪川,月亮田矿南三采区区长。全采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⑦、杨永平。月亮田矿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地机电运输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5.7”、“6.5”两起运输事故,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⑧、尹志华,月亮田矿矿长。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5.7”、“6.5”两起运输事故,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其向盘江煤电公司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