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
四、负责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闭合管理。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条件、环境、岗位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五、负责在队长不在岗时,全面履行队长职责,行使队长权力。
六、协助队长抓好现场管理,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
七、按时参加本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
八、发现隐患及时按要求程序汇报,并负责现场组织处理。
九、参加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及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十一、作业过程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职业病危害防治设备、设施。
十、负责监督、制止“三违”行为。
十二、执行上级安全指令,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机修工
一、机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
二、必须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负责本岗位生产作业条件、环境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四、负责落实落实日检、旬检和月检制度,保证各类机械运转正常。熟悉掌握所管机械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
五、负责所承包的机械设备的维护和部件更换,要确保安全、可靠、完好。
六、负责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向下一班交接清楚,为下班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七、负责承包设备的环境卫生和周边安全环境维护。
八、负责当班检修结束后试运转,认真填好检修记录。
九、负责新设备下井前安全性能检查和井下旧设备的回收和上交,加强与机电部门的联系,所有设备要做到帐、物、卡相符。
十、负责维修机电设备前,必须做到先停电,后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十一、作业过程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职业病危害防治设备、设施。
十二、参加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钻研业务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和修旧利废活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十三、参加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及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十四、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电修工
一、电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
二、必须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负责本岗位生产作业条件、环境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确保各类电气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灭电器失爆。
五、坚持日查日检制度。负责执行检修停送电程序,确保安全检修。爱护电气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六、负责检查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的使用情况,做到齐全、灵敏、可靠。
七、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遵守停电、验电、放电、停电挂牌要求。
八、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靴子。
九、必须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对所负责的电气设备要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确保设备完好。
十、发生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告,保护现场。
十一、负责承包设备的环境卫生和周边安全环境维护。
十二、负责当班检修结束后试运转,认真填好检修记录。
十三、负责新设备下井前安全性能检查和井下旧设备的回收和上交,加强与机电部门的联系,所有设备要做到帐、物、卡相符。
十四、作业过程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职业病危害防治设备、设施。
十五、参加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及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十六、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打眼工
一、打眼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
二、必须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负责本岗位生产作业条件、环境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四、负责打眼前检查钻机、风水管路联接是否完好,不完好的禁止使用,爱护打眼设备。
五、负责在作业前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首先进行临时支护。
六、负责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立即停止打眼工作,待处理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负责打眼时袖口、裤角口、毛巾、扎紧系。并观察周围支护是否牢固。
八、负责了解炮眼参数,遵守操作规程,将眼内煤粉清除干净。
九、作业过程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职业病危害防治设备、设施。
十、负责钻完眼后,将钻眼工具、设备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十一、参加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及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十二、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架棚工
一、学习执行矿、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负责本岗位生产作业条件、环境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负责多人作业时互关照,注意他人安全。
四、负责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五、负责放炮崩倒支架应及时扶好,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六、负责掘进头遇到断层或局部冒顶时,接实顶帮。
七、负责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撑木,防倒器等防护设施按规定使用。
八、作业过程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职业病危害防治设备、设施。
九、参加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及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十、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支护工
一、学习执行矿、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负责本岗位生产作业条件、环境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支护工必须熟悉巷道规格及支护方式,正确使用支护材料。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保证支护质量。
四、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净活矸危岩。
五、负责操作锚杆机、风钻及风锤,移设液压单体,完成临时支护;完成巷道顶帮永久支护。负责各种支护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清洁卫生。
六、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锚索间排距打设锚杆、锚索。锚杆、锚索锚入硬岩,角度、外露长度符合规定,锚固力达到规定要求,网梁压茬规范合格,紧贴岩面,托盘紧贴网面,安装正规。
七、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八、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顶帮变化,严防冒顶或片帮,坚持不违章作业,制止违章作业。
九、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要立即上紧,对锚固力进行抽查,锚杆安装不合格的必须重打。
十、锚索张拉预紧力应达到规程要求,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锚索。
十一、锚杆、锚索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并及时做好标记、记录。顶板托煤巷道及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十二、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工作时附近不得有闲杂人员。
十三、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作业现场其他人员冒险违章作业行为必须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需及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
十四、发生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威胁区域,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十五、按照要求认真参加矿、科区及班队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活动,有权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十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及调换工种的职工,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与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签订师徒合同,未具备安全工作经验以前严禁独立作业。
小绞车司机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严格遵守矿、公司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在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二、严格遵守矿关于升、入井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并检查当班所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具、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三、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负责本岗位生产作业条件、环境等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四、必须熟悉所操作斜巷绞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对照斜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检查绞车零部件、斜巷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
五、严格按信号进行操作,信号不明时必须重新联系。严禁物件装车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不符合绞车牌板规定时进行开车。
六、绞车运行过程中应做到平稳均速,如果发生绳松、拉不动、车辆掉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问题时应断开绞车电源,严禁悬钩离岗。
七、作业结束后按照斜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将绞车相关设备进行闭锁、斜巷安全设施进行复位,确认设备、设施无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
九、严格执行矿关于四、五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需采取有效措施。服从区值班人员的安排,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处理。
十、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对作业现场其他人员冒险违章作业行为必须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需及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
十一、对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严禁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参与抢救,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十二、发生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威胁区域,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十三、按照要求认真参加矿、科区及班队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活动,有权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十四、如上级检查人员需对本岗位设备进行检查操作时,必须经区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坚决制止其他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操作本岗位设备。
十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及调换工种的职工,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与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签订师徒合同,未具备安全工作经验以前严禁独立作业。
十六、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胶带输送机司机
一、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
二、必须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岗位隐患排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