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规定,一次性奖励10000-30000元。
②掘进巷道3000米以上测量,其贯通精度符合规程规定,经公司评比为质量创优的单项工程,给相关地测部门3000-10000元奖励。
③经公司组织的有关地测防治水工程现场管理、资料编写或图纸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的矿井,奖励5000-20000元。
④地质判断预测较准、措施得力、预报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指探放水、探放瓦斯)奖励2000~20000元。
5.处罚制度
①因给线不及时或给线错误造成巷道质量等外品(公司安全质量检查严重不合格需要返工处理的)罚地测科(组)长100-500元。
②因测量或计算错误,标定巷道方向偏差造成报废巷道的每发生一次,罚责任人1000元,科(组)负责人500元。
③因测量错误或预报不及时造成重大贯通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人外,对地测科(组)罚款2000元。
④因地质判断失误造成地质损失,使采面无法采出,资源不合理损失的,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
⑤因地质调查不详,对老空范围,老空积水估计失误,探放水方案有重大技术错误造成瓦斯涌出或透水事故的对矿技术负责人和地质人员除按事故处理外,罚款1000-10000元。无探放水方案的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处罚条例执行。
⑥凡生产矿井因地测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及时造成较大事故的,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总工、技术科长)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⑦地测防治水相关软件资料有缺项或严重错误的,给予适当罚款。
⑧部门在对煤矿的日常检查中对其屡次提出而未认真整改的问题罚相关负责人100-500元
⑨经公司组织的有关地测防治水工程现场管理、资料编写或图纸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最后一名的矿井,罚2000-10000元。
6.奖励项目由部门报公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