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班至少冲洗一次,严格执行先防尘后工作、炮前炮后洒水制度;迎头30米以外,由通风工区专职防尘员每天冲洗一次;转载点喷雾保持完好,坚持正常使用,转载点落差不得大于0.5米;在串联点风流安装净化装置位置见附图。
4、电气设备管理:
电缆、电气设备隔爆性能良好,绝缘性强,严防金属撞击产生火花,杜绝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严禁施工人员拆卸、敲打矿灯;严禁用矿灯进行放炮、严禁试验放炮器打火;电气设备维修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6、其它方面:
加强独头盲巷管理,超过3米的巷道(局扇供风巷道内)不供风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普查,对高冒点和发火疑点进行挂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通风工区每15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尘工作,每10天测定一次工作面风量,每月将所测的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审阅;串联通风期间不准再发生其它串联风。巷道在掘进时出现高冒严禁空顶和瞒顶,防止氧化发火。
| 职务 | 审批意见 | 审批人签字 | 审批日期 |
| 通风科长 | |||
| 安全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