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区队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2、负责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
中矿井防治水内容及探放水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通防科
1、参与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及探、疏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及避灾路线等内容进行审查。
2、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
3、负责密闭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闭内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
(六)机电科
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
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
3、负责对水仓、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
(七)后勤科
1、负责矿井防治水设备、仪器、配件、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2、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物资。
(八)救护队
负责矿井水灾事故的救护工作。
(九)采掘队
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
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4、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
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
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7、下山掘进巷道的供水管必须有应急控水阀门,以便管路出现开裂、断裂时及时关闭,下山每隔150m安装一组。
8、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不得在巷道内施工永久排水坑,排水硐室(水坑)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巷道顶板、侧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统一的集水、导水设施,将涌水排入水沟。
9、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
10、采掘队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十)通防队
1、负责防水密闭的砌筑和维护,砌筑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2、负责钻场的防治水工作,钻机排水必须排入水沟或排水硐室。
3、瓦斯抽放管路的放水器排水必须倒入水沟。
4、负责施工钻孔的涌水必须排入水沟。
七、其它人员
应当加强对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
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
一、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 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二、在总工和地测副总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四、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五、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六、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七、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八、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九、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十、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十二、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十三、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十四、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十五、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防治水隐患排查体系
一、成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
成员:地测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区长、生产科长、安监科长、机电科长,相关科室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科长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二、具体要求:
1.每月底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月底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检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 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6.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综掘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7.地测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
8.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罚。
9.各有关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季度防治水工作开展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防治水科技保障体系
一、建立地测防治水科技保障体系必须认识到位。地测防治水专业是煤矿的技术基础专业,更是煤矿的安全技术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地测防治水科技保障体系必须责任到位。地测防治水工作是一项未知因素多、技术性强、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计划财务部门负责防治水工程项目计划资金的落实
三、地测防治水科技保障体系必须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把稳定地测防治水专业队伍和提高人员素质当作大事来抓。倡导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的学风,采取个人自学与专业组织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地测专业员工在拓展业务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处事能力方面得到提高。
四、地测防治水科技保障体系必须措施到位。地测防治水工作如同其它专业工作一样,要保持其技术保障作用的有效发挥,体现其专业自身价值,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工作中做到: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完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