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二)控制风量、减小火势
矿井火灾时期,风流控制是救灾中最主要的措施之一,风流控制包括风量控制和风向控制两个方面。在正常生产时期主要进行风量的控制,而在灾变时期主要是进行风向控制,防止风流紊乱。一般在确保瓦斯不积聚的前提下,进行缩风来减小火势,保证向火区内流入一部分风量,使火灾生成的易燃物和涌出的瓦斯不断流出着火带,保持风向一致性。在处理由于瓦斯燃烧和瓦斯爆炸引起的火灾时,在井下没有人员的情况下,可采用风流短路措施。之后人员在安全地点观测。
(三)保证通风系统稳定
控风后,必须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稳定,保证风流连续地正向流动,不发生风流逆转和瓦斯供入火区现象。应采取如下措施:
1.专人看主扇,保证通风机正常运转。
2.局部通风机保持原状态,不得随意停开。
3.专人看有关风门,保证井下通风系统、通风网路维持原状态。
4.如出现风流逆转,风压(风量)变化频繁或严重的烟流滚退等现象或进入火区的风速小于防止烟流滚退的最小风速,所有人员必须撤退。
(四)监测气体,观测听响。
处理火区爆炸事故,监测气体是一种有效的重要手段,采用定时人工检测与色谱仪化验分析相结合方法,把火区内气体数据真实反映出来,建立观测记录,绘制气体变化曲线图,同时要测定风量,在不受爆炸冲击波威胁的安全地点设观测站,掌握火区变化情况,用于指导各项救灾工作的实施。当火区气体变化异常,处于不稳定状态时,严禁人员入井。
(五)火区封闭
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火灾特点选择封闭顺序,必须认真考虑每条巷道封闭后,对整个火区系统风路的影响和风压的变化。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对系统风路无大影响的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