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国有煤矿特别是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煤矿发生的19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国有煤矿事故起数占94.74%,死亡人数占96.39%;国有重点煤矿事故起数占84.21%,死亡人数占91.90%。这19起事故中,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发生15起,占73.68%,死亡人数占81.37%。
3、乡镇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下的事故最多。
全国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乡镇煤矿占70%~73%;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乡镇煤矿约占80%;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乡镇煤矿约占70%。
和装备的更新改造以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1、通风系统。国有重点煤矿通风能力基本能满足生产要求。2004年,615处国有重点煤矿在役风机2181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总供风量4.78×106立方米/分钟,风排瓦斯量为9845立方米/分钟左右。
2、瓦斯抽采。初步建立了以钻孔和巷道抽采为主的瓦斯抽采技术体系。2004年,国有重点煤矿有地面抽采系统308套,井下移动抽采系统272套,瓦斯抽采量18.66亿立方米(见图2),抽采率26.5%。45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