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3)、防止放炮火源
①严格炸药、爆破管理。
②使用煤矿安全炸药、煤矿安全雷管。
③炮眼深度、装药量、水炮泥、封泥等符合规程规定。
④爆破母线、接头符合规程规定。
⑤禁止放明炮、糊炮。http://www.mkaq.org
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4)、加强其它火源的治理。
七、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
1、施工安全
(1) 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瓦斯检测、洞口安全检查、抢险救护工作,应建立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安全负责人、专门机构层层把关、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体系。瓦斯检测机构原则上应保证3人/洞口以上,洞口警戒机构原则上应保证2人/洞口以上,且必须由员工担任。
(3)根据计算结果,配置足够数量的检测、自救、防爆、消防设施、设备和工具。保证备用风机、发电机的完好性,必须满足隧道24小时不间断供风的需求。
(4)建立建全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①安全教育制度;
②安全检查制度;
③安全奖惩制度;
④通风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