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风门里侧、0038斜井上口0140侧10米,见附图。
七.安全技术措施:
1.密闭启封前准备工作:
(1)启封前综采队必须将1090回风巷密闭前杂物清理干净,为启封密闭做好准备。
(2)启封前,综采队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设好风筒三通,备足风筒(包括弯头、三通和短节)。按措施和会审要求布置警戒,撤出人员。将风筒提前接至1090回风巷密闭前进行通风,排除密闭墙前的瓦斯。警戒截人人员必须在不受排放风流影响的地点截人(见示意图)。
(3)启封前综采队必须提前在1090密闭外口备足修建一道密闭的砖、沙、灰材料;综采队提前做好启封后立即恢复1090回风巷供水系统的准备工作。
(4)所有启封人员携带的矿灯、报警仪均符合防爆要求,不能穿化纤衣服。启封前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及仪器仪表(包括检查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用的仪器)是否齐全、有效。启封前启动启封所需仪器设备,启封密闭期间所有人员的矿灯、报警仪等仪器设备不准随意开关。
2.密闭启封时:
(1)撤人、断电范围由所属单位负责,截人、警戒由综采队负责。断电工作由各生产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执行,并听从排放瓦斯人员指挥。一切工作到位后,各个单位干部向现场通风区指挥人员汇报,通风区指挥人员必须在听到断电、截、撤人工作已经完成的信息后,方可指挥人员开始启封。
(2)排放前,瓦斯工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前后10 m范围内瓦斯浓度,确认瓦斯浓度不大于0.5%,方可启动排放风车。排放前必须检查本区域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好后再进行排放。
(3)启封时,由救护队员将密闭启开(现场启封密闭必须使用铜制工具),启封密闭后救护队员先检查密闭内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情况,检查密闭内的气温、水温及顶板、支护、积水等情况。
(4)如果1090回风巷内出现一氧化碳气体、煤油味等其它发火征兆时,现场指挥下令停止向前排放,并立即组织封闭1090密闭。
(5)排放瓦斯时,在密闭外进风侧三通处控制送风量,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排放时,必须在全风压混合处吊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超过时由瓦斯检查工发出指令,减小送风量,降低排放速度。控制排放到全风压混合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为止。
(6)排放瓦斯时,利用1090回风巷密闭外口处调节三通控制送风量,防止吹入风量过大,造成瓦斯瞬间涌出过多而超限。将1090回风巷密闭外与-284交叉台棚确定为全风压混合处,此处抬棚下放悬挂报警仪。
(7)如果排放期间出现积水或冒顶等危险情况时,必须停止排放,移交生产单位处理好后,再进行排放。
(8)如果密闭内有粉煤灰等充填物应先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在按照本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9)排放瓦斯时,待风筒口前方10m内瓦斯浓度小于1.5%后,方可接下一条风筒,两条风筒采用逐渐对口的方式连接。
(10)排放瓦斯时,吊挂风筒严禁使用铁丝等金属绳。
3.启封排放完瓦斯后:
(1)排放后要设专人检查瓦斯。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l.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时,方可移交生产单位。
(2)排放瓦斯完毕后,恢复1090回风巷内的供水系统,保证正常供水。
(3)现场火检员和综采队班长及安全员立即对1090回风巷的发火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密闭启封完毕后,检查1090回风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