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中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本矿井采用“三专”的供电线路供电。
6)严禁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7)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8)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离掘进巷道口10m以外的进风侧。
9)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11、反风方式、反风系统及设施
矿井利用轴流式通风机反转的方法反风。在反风时,调换电动机电源的两相,可以改变通风机动轮的旋转方向,使井下风流反向。反风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反风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当矿井出现火灾事故需要实施反风措施时,一定要慎重。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矿井必须设置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