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
(1)首先要立即汇报矿调度,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指挥抢险救灾,组织研究预防发生自燃事故的技术管理措施。
(2)一旦发生煤层自燃或瓦斯燃烧时,必须立即将火源下风侧的人员全部撤离。其它需要撤人和停电的范围,由矿总工程师或矿值班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防止事故扩大。
(3)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防灭火领导组,要及时研究灭火方案,组织灭火工作;根据着火情况,应首先采用直接灭火法,如用水扑灭、挖除火源、注胶等。直接灭火不能起到效果时,为防止火势发展,应采取封闭隔绝灭火。并严格做到:
①封闭火区前,必须根据火区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变化慎重决定通风方法和封闭程序。
②封闭闭墙时,必须保质保量,闭墙上埋设供下一步灭火和火区观测的各种管路,施工期间,加强气体检查,闭墙收口时,由救护队员进行,同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③火区封闭后,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危险区域,并在各通道口设警戒,观测24小时后方可进入检查和加固闭墙。封闭后应采取闭墙喷浆和均压通风等措施,减少火区漏风。如火区内氧气、一氧化碳、温度等参数没有下降趋势,矿总工程师要立即组织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9、矿井必须保证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充足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畅通。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10、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它用,井下消防库由通风工区落实,矿安监部、武保部督查。
1、加强掘进面进风、回风、尾巷闭墙及其它火区闭墙的检查。
2、加强掘进工作面自燃和瓦斯燃烧的管理。每班专职瓦检工要详细检查CO气体及温度变化,火区工要定期检查并取样化验分析。
3、加强10#煤掘进下层工作面的CO气体检查,所有瓦检人员都必须佩戴CO鉴定仪,并熟练使用,加强对巷道高冒区CH4、CO及温度的检查。今年逐步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鉴定仪。杜绝发生自燃事故,确保采、掘工作面正常安全生产。
4、加强整巷处的瓦斯气体检查,
5、开展防灭火知识和抗避灾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井下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