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和清洁卫生工作。
20)负责所辖运输皮带机头、机电硐室范围内防灭火工作,灭火器等器材配备足够,教育职工会使用防灭火设施。
21)负责井下压力平衡风门的使用保护。
22)负责工作面回采完后,必须在30天内回收完毕。
3、综合队
1)教育职工要爱护井下的“一通三防”设施,遵守“一通三防”规定,不得损坏设施,行人运输通过风门及时关闭,不得同时打开两道以上风门。
2)所用电气设备完好不失爆。
3)小采和掘进时参照采掘队组责任制执行。
4、“一通三防”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构造井下各类“一通三防”设施(风门、密闭、调节风窗、栏网、栅栏等),特别是永久密闭和风门等重要工程要及时施工,不得亏欠。
3)“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对这些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使用。
4)所有盲巷进行封闭,瓦斯排放严格按措施进行。
5)做好风量调节工作,各点风量按要求分配。
6)做好反风演习、大巷刷白、煤层注水等工作。
7)负责局扇的安装和风筒的吊挂、维修和回收。
8)负责井下防尘洒水支管路(φ40mm)、各转(装)载点喷雾、净化水幕、放炮喷雾、隔爆水槽等设施的安装检修。
9)负责井下(开拓、掘进巷道除外)巷道的冲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冲洗、清扫煤尘,消灭煤尘堆积。
10)做好巷道维修、清理浮煤(喳)工作,保证通风断面。
11)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12)做好”一通三防”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13)负责全矿井下各点瓦斯巡回检查、全面检查、电焊时的瓦斯检查,严格按制度执行,不空班漏检和谎报数字,坚持井下交接班,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现场人员立即停电撤人,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待问题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14)负责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的对照检查工作,发现读数异常和分站(或断电仪)故障等情况及时汇报生产技术科和”一通三防”科,并做好记录。
15)参加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电焊等工作。
16)负责密闭等各类设施前牌板和各作业地点的瓦斯牌板的吊挂。
17)负责工作面回采完后,必须在45天内密闭。
18)编制与实施“一通三防”长远规划与年、季、月工作计划。
19)组织与编制“一通三防”安技措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制定本矿、本部门”一通三防”各种管理制度。
20)组织每年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搞好每月的通风质量检查评比。
21)组织矿井风量分配与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各种”一通三防”参数的测定,矿井瓦斯超限的处理,煤层注水,风流净化、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的实施,井下自然发火的预防与矿井火灾的处理,通风设施的施工与验收等。
22)做好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选型,使用维护,检修校正等工作,会同机电运输科进行主扇风机技术性能试验与鉴定。
23)做好”一通三防”各种图纸的绘制,牌板、台帐的编制,各种报表,有关规定的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汇报等工作。
24)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