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地点,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确定行动方案。探明事故地点的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的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⑤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矿长、各主管矿长应立即赶到现场,矿长全权指挥处理事故,主管矿长负责签发入井通行证及矿长分配的任务。
⑥各职能科室全体人员集中并安排具体工作,有关人员职责详见第十章。
⑦发生瓦斯爆炸后,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搜救工作,在通风系统未恢复或事故隐患未彻底处理前,其它人员不得入井参与搜救工作,只能在地面、主井筒协助处理事故。
3、自救措施
①发生瓦斯爆炸冲击波袭来时,井下受灾人员应俯卧倒地,面部贴近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戴好自救器或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以减少烧伤。
②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回风侧人员要使用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③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支护完整的压风自救地点躲避等待救援,特殊情况下可利用就近的压风自救装置等待救援。
④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自救器,帮助撤离危险区或进入避难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