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26. 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制度
27. 支护质量监管制度
28. 巷道隐患排查、维护管理制度
29. 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30. 矿领导、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
31. 采掘修主要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五)工作计划及总结
32. 矿井中长期规划、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技术总结(月、季、年度)
33. 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六)各种记录及台账
34. 矿井生产日报表
35. 技术例会记录及纪要
36. 采掘系统隐患排查记录
37. 液压支柱管理、压力检验报告
38. 规程措施审批原始记录
39. 顶板离层观测记录及分析报告、顶板动态监测记录及分析处理报告
40. 锚索拉拔力试验、锚杆抗拔力抽检记录
41. 锚喷巷道、混凝土基础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二、现场检查
(一)一般项目
42.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采掘工作面个数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文件规定,采煤工作面和回采巷道掘进工作面个数原则上为1:2,因通风、运输、排水及瓦斯治理、冲击地压防治等需要,可提高至1:3。)
43. 生产现场施工图牌板是否内容齐全、清晰规范,位置合理。
44. 检查现场工程质量记录。
45. 检查作业前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46. 抽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参数。
47. 检查各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二)掘进、修护工作面
48. 施工现场必须有跟班干部。
49. 查看现场安全确认记录。
50. 检查巷道内顶板离层观测牌板、记录设置及填写情况。
51. 检查沿途已成巷巷道支护、顶板管理状况,永久支护能否满足需要。
52. 检查超前支护、临时支护使用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53.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是否采用湿式钻眼。
54.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是否先加固好临近支护。
55. 倾斜巷道是否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56. 25°以上的上山掘进时,溜煤(矸)道与人行道是否分开;人行道是否设有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57. 掘进机是否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耙装作业时是否有照明。
58. 耙装机是否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59. 耙斗作业段的上方是否悬挂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
60. 耙装机作业时,耙斗运行范围内严禁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61. 倾斜井巷,是否有防止耙装机机身下滑的措施。
62. 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三)采煤工作面
63. 严禁空顶作业,单体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和工作阻力是否符合要求。
64. 工作面超前20m范围内是否加强支护;两巷及工作面内柱梁或液压支架是否完好,支护是否有效。
65. 安全出口人行道宽度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专人维护,保持通畅。
66. 工作面安全出口个数是否符合规定。
67. 工作面的伞檐、端面冒高是否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68. 工作面是否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69. 检查乳化液泵站压力、乳化液浓度、自动给液装置。
70. 各转载点是否有喷雾灭尘装置,带式输送机机头、乳化液泵站、配电点等场所配齐消防设施。
71. 设备转动外露部位、溜煤井上口等人员通过的地点是否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72. 单体液压支柱是否可靠的有防倒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