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层次管理的重点和要求,往往将评价对象按照某种原则进行分解。即把一个复杂的系统划分为数个相对独立,便于评价操作、灾害控制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后,再合成各单元的评价结果。
对于煤矿生产系统,有一些在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子系统,例如,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再大一点如采区、水平、煤层等。这些子系统不但在空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且在事故致因上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在实施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价时,可将这些子系统划分成评价单元,从而有益于评价的操作。
不管是以工作面、采区或水平、煤层来划分单元,它们都不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的系统。这些单元内发生事故与否,不仅仅与单元内的因素有关,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整个煤矿的采掘、通防、供电、提运、排水等系统的影响。如果全矿各生产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那么也不可能有安全的工作面或采区。因此,在评价工作面或采区的危险性时,有很多的工作是评价煤矿各生产系统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2评价方法及运用
目前国内外对危险性的评价方法主要有安全检查表(SCL)、指数法概率法、常规统计法、预先危险分析法(PHA) 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FMEA)、事件树分析法(ETA)、故障树分析法(FTA)、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人的可靠性分析方法(H RA)和综合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简单、直观,可对系统进行定性的评价,但缺乏准确性;指数法和概率法虽准确性高,但由于煤矿井下环境复杂,涉及人员众多,在目前煤矿的现状下很难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