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放炮停电、撤人、警戒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央采区区域性定时定点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的各项规定。放炮地点设在3#进风下部放炮峒室内。严禁在三班规定放炮时间之外放炮。(即早班6:45--7:15,中班14:30--15:00,晚班22:30--23:00)
7、机电科、机电三队加强1112东高冒巷当头及回风侧电器检查,要求每天有检查记录,坚决杜绝电器失爆。
8、加强工作面支护,揭煤点附近20M范围内采用U型金属支架和打锚杆铺网喷混凝土相结合支护。双边榴树跟当头,巷道支架接顶护帮背严,严禁垮帮垮顶。如发生空顶,必须将顶接实接牢后,方可作业。
9、如发现工作面岩层特殊破碎,岩柱崩落或压出,地应力加大,瓦斯涌出量剧增,温度忽降及发生震动声响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至-6 00西大巷以外,切断电源。
10、施工前探钻孔,抽放钻孔,生产科,综合队派干部现场跟班,核准钻孔参数。
11、设计与实际有出入时,应及时对设计有关参数进行修改,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行。从距煤层垂距5M起,控制当头进尺,小班进尺不得超过1.2M。矿调度、生产科严格掌握,控制进尺总数。
12、掘至距煤层垂距1.5米时,采取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具体要求及措施:
1)严格按生产科设计的震动放炮爆破图表打眼装药。震动放炮眼数目为 36 个,炸药消耗量为112.65 kg,所有炮眼都在炸药与封泥间装1-2个水炮泥,封泥必须密实地装至孔口。
2)采用乳胶炸药,前5段毫秒雷管,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不得跳段使用,雷管联线采用串联,放炮母线采用双芯专用电缆,尽可能减少接头,严禁明接头。
3)对震动放炮的炸药和雷管事先应严格检查,雷管电阻差应在0.2欧姆范围内,在井下装药联线时,要使接线清洁,将接头包上胶布,接好后要严格检查,在确定接头完好后,才能进行放炮打眼、装药时由生产科、施工单位派技术员现场跟班。
4)放震动炮利用矿定时定点放炮时间放炮,放震动炮前中央采区以西所有人员撤至-600付暗井下部车场,由中央采区、西采区各单位跟班区长班组长汇报本单位人员撤出情况,由各走段安全员监督撤人。由机电三队负责切断西采区除风机以外所有电源。撤人、警戒到位后,瓦斯员确认该头及回风CH4不超过1%,正反风门关闭正常后,分别向矿调度汇报,由总工程师指挥放震动炮。震动放炮地点设在-600西大巷3#进风交叉口,由机电四队在此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袋(10个袋子),机电三队安装好电话,该地点只允许当班安全员、放炮员、瓦斯员、班组长及跟班区长开启压风自救放炮,参与放震动炮的人员每人佩带好自救器。
5)为降低震动放炮时诱发的突出强度,采用挡栏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当头退出10-15米处砌筑2个木垛,木垛砌在两帮并前后错开2-3米。
13、避灾路线:1112东高冒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