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进行氧电焊作业必须按《规程》223条规定执行,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患,并监护一小时。
6、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应配备3个CL4灭火器;检修硐室、材料库都应配备3个CO2灭火器;井底车场应配备5个以上CO2灭火器;皮带运输机巷道机头配3个CO2灭火器;机尾配2个CO2灭火器;采掘工作面应在指定地点放3个以上CO2灭火器。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性能,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明确责任,真正能起到积极灭火的作用。
7、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沙子、水桶、灭火器等)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应急时使用,消防材料非因处理事故时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8、一矿每季组织一次由安检、通风、消防、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进行的井上下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防止煤层自燃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时,不得将浮煤、坑木、油棉纱等易燃物留在采空区,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应有20日内拆除设备,之后十日内封闭。
2、保证通风设施质量,减少采空区漏风,经常检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充填,杜绝给采空区供风。
3、每周检查一次已密闭采区,每半月检查一次废弃巷道以及采区回风巷和可能发热地点的温度及气体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汇报通风科领导,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即早采取措施防目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