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爆破材料领取、运送和存放安全措施
1>按需量,依照公安部门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和报送《领、发、清退炸药、雷管工作指示单》。爆破工凭资格证和领取单到指定地点领取所需爆破材料,由矿专门火工品押运车辆运送到副井口,然后由副井人工运送到综放机巷,严禁在车库、副井口或中途逗留。
2>领取雷管时,爆破工必须监督发放雷管人员用雷管检查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领取电阻不合格的雷管。
3>火工品从火药库领出后,由当班爆破工按照材料单上的数量清点无误后,监督矿专职火工品人员装车并运送到副井口,火工品车辆上必须有醒目的“火工品专用车”警示字样。
4>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加锁,剩余的火工品当班交回火药库,装药的钻孔必须当班爆破。
5>炸药、雷管在运送及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6>地面火工品运送,由矿专职火工品人员负责此段火工品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
7>井下炸药、雷管的运送由人工运送到综放机巷专用炸药、雷管箱缓存。
8>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9>严禁运送雷管、炸药人员乘车、刮板输送机、皮带。
10>炸药箱、雷管箱的管理。
①炸药、雷管箱放置在机巷设备列车前
②炸药箱里只存放炸药,雷管箱里只存放雷管,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③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
④只准爆破工使用炸药箱、雷管箱,严禁其他人员随意开启。
其它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