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必须事先搞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
贯通时,必须由通风区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
贯通后,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所有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独立通风。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矿井通风部门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主要通风机的参数等。
矿井风量配备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矿井风量配备必须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