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出口处加补棚。机、风巷老塘侧必须打齐密集丛柱垂直顶底板支设,要求支柱正规有劲,初撑力不小于50KN/棵。
9、初放期间,出口及超前支护范围内应严格按规程要求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高度不小于1.8m,行人道宽度不小于0.7m。
10、初放期间工作面严禁超高回采,确保支架的有效支撑高度,支架必须平行接实顶板,支架或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80%以上,杜绝失效架或失效柱。煤层较薄时跟顶破底,采高控制在1.35m~1.9m。
11、工作面若出现空帮、空顶现象或端面距大于340mm,必须及时拉好超前架,必要时使用单体支柱支设好临时支护,并栓好防倒绳,初撑力不得低于50KN。
12、人员进入煤壁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长把工具找掉危岩悬矸,保证后路畅通,并设专人观察顶板、煤壁及周围安全情况。人员进入煤壁作业前,必须停止刮板输送机,并用载波闭锁,工作地点距采煤机上下滚筒不得小于5m,若采煤机上下滚筒5m内有人作业时,必须护帮护顶,煤机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严禁空顶作业,作业地点上、下五架范围禁止有人动支架。
13、初放期间,工作面支架应加强检修,如发现窜漏液应及时处理,强化矿压监控,泵站压力不得小于31.5Mpa,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泵站压力的80%,两巷正规支架的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70KN/棵。
14、初放期间,工作面除端头支架滞后一个移架步距外,其余支架必须移成直线。所有支架必须接顶严密,保持底座平稳,使顶梁和底座受力均匀。
15、初放期间,加强对顶板水及老塘水的观察,如果发现出水预兆或其它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如情况严重,要立即撤出人员。
16、工作面初采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每班检查瓦斯不小于3次。工作面上隅角必须悬挂瓦斯报警仪,按规定吊挂好。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以下,否则严禁作业。安设在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必须可靠,使用正常。
17、采空区顶板不冒落或冒落不充分(冒落高度小于采高的1.5倍),悬顶面积沿走向超过5m或沿倾斜超过20m总面积超过50m2时,必须制定强制放顶措施,进行强制放顶;若采空区悬顶沿走向超过15m仍不冒落,必须停止回采,报集团公司处理。
18、初放是否结束,必须经初放领导小组现场鉴定,经鉴定确认初放已结束,工作面方可进入正常回采阶段。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426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