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忌令出多人,乱做主张,议而不决,贻误战机。同时应有组织地分步,分期,分批实施,不允许搞人海战术。
三、灾区人员的行动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的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顶帮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带领,根据晓南矿200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