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份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机车运行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Ⅰ、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Ⅱ、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Ⅲ、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Ⅳ、列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Ⅴ、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发出警号。Ⅵ、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Ⅶ、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Ⅷ、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Ⅸ、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三、其它事故防治措施及装备1.采区小绞车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①使用小绞车运输的巷道高、宽度必须满足设计或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巷道严格按中线施工;③小绞车必须灵敏可靠,并在小绞车运输线上设置红绿灯,红灯亮时进入躲避硐,禁止人员通行,绿灯亮时方可行人,小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信号方可启动绞车。④《煤矿安全规程》中之有关规定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并保证其可靠运行。⑤在运输斜巷的上口和下部都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器。①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2、提升运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运输事故后的处理(1)当运输发生事故时,绞车或电机车司机(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获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区队(科室)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迅速制定处理措施。(2)在处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