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采掘工作面之间无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均采用上行通风。 4、设置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强化瓦斯预抽防,有利于煤层解突和降低煤体瓦斯压力。 5、选用所有机电设备均为矿井防爆型。 6、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在巷道掘进前,应通过打钻、测压等工作,摸清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层赋存、瓦斯参数,并应绘制出瓦斯地质预测图和素描图,指导防突工作。 7、井巷施工时还必须坚持“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原则施工。 防止岩巷掘进工作面误穿煤层和构造的防突措施 由于受断层、褶曲等不可预见的构造影响,或者煤层赋存条件的变化,难免有采掘巷道靠近甚至穿越煤层的情况出现。为防止误穿煤层、地质构造等情况,特编制以下防突安全措施: ⑴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巷道施工时必须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⑵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在巷道掘进前,应通过打钻、测压等工作,摸清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层赋存、瓦斯参数,并应绘制出巷道揭露围岩情况(含煤层赋存、构造变化)的素描图和瓦斯地质预测图,指导防突工作。 ⑶加强安全管理。井巷施工中,必须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⑷巷道从开采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至少每隔50m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的净岩柱小于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的掘进巷道,要求循环打钻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防止误穿突出煤层或构造。 ⑸掘进巷道必须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或装置。 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石门揭煤的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前,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编制防治突出设计,报有关部门批准。另外,要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⑴及时打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探明石门(或揭煤巷道)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⑵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等有关参数、预测或验证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石门揭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四位一体”,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⑶应采用预抽等手段,使煤体充分卸压解突。 ⑷当掘进工作面从底板揭煤时,要注意加强巷道支护,防止因顶板跨落或冒顶诱发瓦斯突出;石门应根据围岩情况采用固化揭煤技术。 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和井下“三条线”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97条规定,“突出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本矿井采用混合设置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利用地面的空气压缩机提供风源,主供气管利用动力压风管路,在井下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⑴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具体如下: ①压风自救系统的急救袋安装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经减压装置后,分设一定数量带闸门控制的管嘴。除掘进工作面外的其它压风自救支管,需要单独敷设。正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