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地点:强力一部机头
施工负责人:刘永响 措施编制人:蔡胜伟施工内容: 施工时间:2005-2-1运煤暗斜井强力一部机头减速机与偶和器对轮,由于长期使用,对轮颤动,时有切销子现象,严重影响矿上生产,为确保皮带线的安全、可靠运转,定于2005年2月1日停产检修时更换新对轮一套,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需烧焊,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1、 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的间距不少于5米;2、 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3、 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气带、气枪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4、 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用其它工具代替;5、 气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过期、无证严禁上岗作业;6、 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机巷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7、 现场有供水管路,且有专人负责撒水,现场必须备有2台合格的干粉灭火器;8、 在作业地点下方用不燃性设施接住残余火星;9、 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施工;10、 在施工前,专人清除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离明火不小于10米;11、 施工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12、 各种气带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气,严禁泄漏或沾染油脂;13、 施工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妥善放稳,防止倾斜和滚动;14、 在施工时,氧气、乙炔带必须整齐的挂在气割处的上方;15、 在作业过程中,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必须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全、瓦斯情况;16、 气割工必须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具;17、 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不安全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