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
8.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
9.组织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运用网络平台,在企业职工和广大市民中广泛开展以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闽政〔2010〕22号、闽政〔2012〕13号文件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知识竞赛。
六、各市、县(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市、县(区)要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抓好落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加强联动,扩大影响。各市、县(区)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发动有关部门、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
3.正面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各新闻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4.立足创新,增强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设区市组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各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4月26日和7月4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591-87505736(带传真),联系人:林宙峰、朱雅秀,电子邮箱fjxjzx@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邮编:350001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