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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9-04-2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要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要选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过举办案例展览、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周。结合今年启动的全市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至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应急意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5至30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通过活动开展,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十个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区域性活动和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会。在5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之后,召开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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