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基建矿井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落实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责任,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凡擅自违法施工,抢进度、赶工期,转包、分包施工项目的,一律停工整顿。此项工作由生产处、发展建设局落实,王茂盛副总经理、王锁奎副总经理、刘文朝总经理助理牵头负责。
十二、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地点和带班要求。建设矿井要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安监局、调度指挥中心、发展建设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和工会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矿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弄虚作假的矿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
十三、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煤层气、煤化工、发供电、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火工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保证各板块安全稳定、生产有序。认真做好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十四、加大安全问责力度。坚持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上台阶(等级)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以事故教育人、警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