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邹永康(矿长)
副组长:雷 刚(技术副矿长)
组 员:邹享通、唐本奇、邹品江、田 浩、付权华、赵传坤、尹荣昔、赵稳权、邹永光、邹兴沛、邹兴四、汤修奎、汤皓钦、邹 应、杨培荣、钱正发、钱四德、汤治泽、汤安云、唐虎、褚小明、赵国书、陈宝良、唐中文、邹兴忠、赵帅、尹光厚、赵加坤、尹荣富。
三、 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煤矿一般事故,防范煤矿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 工作内容
(一) 建立体系
我矿建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对煤矿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二) 风险预警
煤矿企业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对照《富源县煤矿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手册》,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管理,对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经煤矿领导负责人明确后,交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三) 风险防控
我矿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在人员、技术、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度,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其它计划等对危险源进行防控。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