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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2019-10-08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6.向下井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存在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井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
8.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9.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
10.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11.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
12.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
13.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的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
14.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
15.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
16.每形成一个新采煤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水文预测预报制度

1.必须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八制循环作业,每班检测次数不少于3次。
2.要有专一的预测预报报表,表明检测次数,检测结果,预测建议,不得谎报、瞒报,坚持矿长、总工审报制度。
3.检测人员每班必须将每次检测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当班跟班矿长、调度室或总工汇报,以便随时掌握水文动态变化情况。
4.检测员必须熟知巷道掘进的地质情况、位置,并结合透水预兆,进行水位、水压、涌出量的预测预报。
5.安教科利用安全会、坑口会对职工进行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使其参与预测预报工作。
6.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水位增高、水压或涌水量增大和其它透水征兆时,有权停止当班的掘进作业,撤离人员,报告跟班矿长、调度室、总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1. 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治水专业组组长安排。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强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4、定期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6、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
7、及时整理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8、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地案。
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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