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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019-05-0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通风,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矿井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硐室等按规定设置独立通风系统。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严禁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

  (三)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当井田一翼走向超过1.5km时,应在井田边界附近增设1个安全出口。

  (四)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五)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停开。

  (六)矿井每个采掘头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另外,每个矿井至少配备2名专职瓦斯巡回检查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安全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随身携带化学氧或压缩氧自救器。矿井按规定配齐测风、测尘仪器、仪表,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验。

  (七)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保持完好。矿井风量配备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八)矿井必须按规定定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级。所开采煤层瓦斯压力超过规定限值、相邻矿井同一煤层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或鉴定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以及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等情况的矿井,都要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完成前,应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九)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区域综合防突和局部综合防突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煤矿企业应编制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并报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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