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管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监机构的安全培训考核。
四、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六、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七、按时主持召开矿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度。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生产技术上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
三、在新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五、负责审批“一通三防”的安全措施及工作计划。
六、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七、负责审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