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工会委员会及工会主席的领导下,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企业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而开展工作。
2、 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壳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 维护职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待遇,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病伤职工照顾等工作。
4、 按时发缴会费。
5、 对上级或有关部门的电话,要做好记录、传达,并按照领导要求做到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到准确、及时。
6、 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及时登记,交处长阅报,呈报有关领导部门传阅,并按时发回、归档。
7、 按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规定、制度,做好机要文件和资料刊物的保密工作。
8、 负责处室的印章管理,打印材料管理。
9、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做到领导和有关单位满意。
10、 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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