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玩忽职守,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三、在操作电锯、电刨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安全。
四、及时整理木料场地,保障木料分类,整齐摆放。保障木料场地及木工房内外的环境卫生。
五、制止非木工人员操作电锯、电刨,以防他人使用造成事故。
六、禁止在木工房和木场内吸烟、生火炉,以防火灾发生。
七、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烘干程度,干燥后立即取出。
八、备足井下常用物料,不准影响生产。
九、按规定制作各种木制产品,不得偷工减料。
十、做好木料场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