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处安全职责
1.及时完成、传达贯彻安全法规、文件、指令、认真监督安全法规、文
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部,严格控制百万号死亡率和轻、重伤事
故。
2.加强完全监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3.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审批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仁关并监
督执行。
4.加强对安全监督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
100 %,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
结合矿井特点和现场实际,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严格制止和查
处“三违”。
6.按照“三不放过” 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和处理,定出防范
措施,并监督执行。
7.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三违登记、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事故
追查、分析记录等有关记录,搞好安全档案管理;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
报表、计划、汇报材料;按时提出安全汇报和安全信息,做到数字准确,文理
畅通。
8.实行24 小时调度值班,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认真,安全调
度灵敏、及时、准确,调度符合规定;
9.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经常深入区队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安全
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
10.配合工会和教育部门搞好全矿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术培
训,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
设,搞好